1)热爱教育事业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、求实、团结、协作的精神;
2)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,深厚的学科知识和专业技能;近五年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,在国内、省市内或一定领域内具有领军、示范作用,如国家级教学名师、正高级教师、省学科带头人、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的成果主持人、获得省级奥林匹克竞赛优异成绩的指导教师等;
3)深耕本专业领域,有较强的教学、科研能力;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承担过国家、省市级本专业课题,对教学教研发展方向有一定的引领;
4)年龄不大于45岁,身心健康;
5)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,所学专业与聘用岗位专业要求相符。